一、主旨:本基金會為獎助弱勢家庭優秀兒童及少年努力向學,激勵其上進精,特設立本獎助學金。
二、活動內容:依學校學制每年舉辦二次,於每學期開學時開始受理申請。經本會審核評估後,統一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並發函各校通知獲獎助學金者領獎。
三、申請資格辦法:
- 申請對象: 目前就讀台中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學生。(第一學期申請時,國一及小 一新生除外)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證明文件者。
- 申請者成績之審核標準如下:
組別 |
學科平均成績 |
國小組 |
80分以上 |
國中組 |
75分以上 |
- 申請者應檢具之證明文件,若文件沒有齊全,本會將視為無效件。
- 填具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及個資使用同意書。
- 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- 弱勢家庭(單親、隔代、原住民、新住民、中、低收入戶、受暴家庭)證明文件者。該證明由政府機關、學校師長、社福團體社工、村里長之一開立者皆可。
- 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乙份,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四、審核標準及程序:
- 審核標準:學業成績50%,家庭狀況50%。
- 第一階段:進行書面資料審查。
- 第二階段:由本會視實際需要家訪或電話查訪。
- 第三階段:以書面通知學校獲獎助學金者名單,並寄發通知函給獲獎學生。
五、獎助學金額(新台幣):國小組1500元,國中組2500元。
六、領獎:
- 本獎學金,參加領獎時,必須攜帶本會核發獎學金核定通知書、填具收據於規定時間參加頒獎典禮。
- 獲獎學生因特殊情形,不能參加頒獎典禮者,得經本會同意,在頒獎典禮後一週內(不含假日)洽本會領取,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論,將該獎助學金收回專戶保管。服務時間:週一~週五 8:30-12:00 13:30-18:00。
七、請將所需申請文件,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:
404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四段35號8樓
【財團法人迎曦教育基金會 獎助學金專案小組 收】
電話:(04)2302-8528#321
備註:統一由台中市各國中小學校報名,不接受個別提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