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g
Advocate
 
img
倡議專區

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

我們願意盡一切力量,努力消除所有形式對婦女的歧視,打造性別友善社會!


你能想像在漫漫歷史長河中,女性的權利是近100年才開始被重視的事情嗎?

100年前,維吉尼亞·吳爾芙(Virginia Woolf)用小說的方式向世界大聲說出,女性不該只是家庭的附屬品。

55年前,凱瑟琳.維吉尼亞.斯威策(Kathrine Virginia Switzer)因各種歧視而不能參加運動賽事,不得不改名,且在一場馬拉松比賽中差點被一群男性工作人員強制驅離。

26年前,彭婉如女士為婦女權益進行倡議,自身卻發生憾事,我國民間團體因而發起「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」,更催生了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。

這些事件距離你我並不遙遠,直到今日,婦女的各項權利依然需要我們的關心推動爭取

我們希望這個世界,透過大家的努力,可以更加自由平等,任何形式的歧視、不公平對待都應該被消除,讓性別平等的精神,深入每個人的心!